我国质量新闻网音讯 近期,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出产环节的食用植物油产品做定时抽样查验,共抽取了48家企业的68批次产品。成果显现,1批次产品过氧化值超支。
本次抽样查验根据有:《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施行规范》,触及的规范有:GB 1534-2003《花生油》、GB 1535-2003《大豆油》、GB 8233-2008《芝麻油》、GB 1536-2004《菜籽油》、SB/T 10292-1998《食用调和油》、相关企业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食用植物油的查验项目为:酸值(KOH)、过氧化值、总砷(以As计)、铅(Pb)、黄曲霉毒素B1、苯并[α]芘、溶剂残留量等。经查验,合格67批次。东莞市迪奥油脂有限公司出产的一批次散装食用调和油(2013-01-11)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分标明氧化值是油脂的一项重要的卫生指标。食用植物油中过氧化值增高,标明其间过氧化物增多,过氧化物的增多,将导致植物油的氧化劣变,产生很多的低分子醛酮等对身体有害的物质,添加植物油的挥发物,降低了植物油的营养价值。原因:一是油脂加工工艺不合格,二是包装、贮藏不妥产生氧化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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